中国造纸学会开展“制浆废液回收利用工 L”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工作

时间:2025/07/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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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国家职业标准开发,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,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。多年来我国造纸行业加快绿色发展,制浆废液回收利用是造纸业绿色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核心环节。

我会继去年完成“制浆工”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工作(待审批颁布)后,近日又获中国就业指导培训中心批复,成为“制浆废液回收利用工 L”国家职业标准编制的牵头单位,近期将启动标准编制工作,编制期为一年。

为做好这项工作,我会将继续联合造纸相关的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制浆造纸企业等相关组织机构,共同合作开发。  

希望行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各界一如既往给予支持和协助。也诚挚邀请相关行业大型企业、职教机构作为合作编制机构参与标准的开发工作。

学会国家职业标准负责人:陈奇志 常务副秘书长

电话:010-64778757 13701281991   

邮箱:chenqizhi@ctapi.org.cn

 

相关信息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22年版)》

6-07-01-02 制浆废液回收利用工 L

(L表示绿色职业,是指符合环保、可持续发展等绿色经济要求的职业领域)

操作蒸发、 喷射、 煅烧等设备, 进行造纸制浆废液回收利用和提取副产品的人员。


本职业主要工作任务:

1.进行制浆废液过滤、氧化等前处理;

2.操作蒸发器, 浓缩废液;

3.操作喷射炉等设备, 燃烧浓缩废液, 进行碱回收, 并利用燃烧产生的热能;

4.操作煅烧设备, 回收苛化后白泥中的石灰;

5.提取造纸制浆废液中的有机物质;

6.分离加工制浆黑液, 制成乳化剂、肥料和有机溶剂等产品;

7.分离加工制浆红液、制成酒精、酵母、黏合剂等产品。


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:制浆废液回收工、制浆废液利用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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